Monday 20 February 2012

認識精神分裂病

 

精神分裂病簡介

所謂的精神分裂病,是一種精神病,以思考障礙為主要問題的一種疾病,另外也出現知覺變化、情感表達不適切、語無倫次、怪異行為、脫離現實的思考,生活的適應能力有明顯的退步,人際關係退縮。  因此病主要臨床表現,為人格各方面能力的普遍障礙,失去協調力,有如精神遭分裂,所以稱為「精神分裂病」。精神分裂病,一般發病於15歲到35歲之間,男女的發病率相同。

精神分裂病的臨床表現
 精神分裂病患者,其生病前的個性大多偏內向、人際關係退縮、多疑,此病依病程順序可分為以下三階段:

1.
病前趨階段:指發病以前的一段時間,開始出現人際關係退縮、行為怪癖、 交談有困難、常換工作、人格有變化、變得較被動甚至懶散。

2.
病發作階段:出現妄想,多疑,如認為別人要害他,在馬路上以為路人都在注意他且說他壞話;知覺障礙最常出現聽幻覺(外界無實際的聲源,卻會聽到多人的說話聲,如聽到別人在罵他),常合併自言自語(與聽幻覺對話),自笑或自哭,及其他的怪異行為,說話語無倫次,無法專心與人對答,人際孤立,工作中斷、學業退步。

3.
病留餘階段:此階段大多數出現類似「病前趨階段」的類似表現,且情感流露減少、思想內容較為貧乏、人際退縮。當惡化時又翻轉為「病發作階段」的情形,此時需再住院治療。
 
精神分裂病的病因

真正病因尚無定論,可能的病因如下:
1.
腦內神經荷爾蒙(如: 多巴胺、血清素…..)分泌不平衡:目前認為此點為疾病發生的主因; 而抗精神病藥治療的目標,即在使腦內神經荷爾蒙分泌達平衡狀態。
2.
遺傳因素: 家族罹患率較一般人高(但非絕對會罹病),顯示仍有家族遺傳可能性。 例如:一般人罹病率0.19-1.8%,若父或母有一方已罹患精神分裂病,則子女之罹病率增加到16%。
3.
心理社會環境因素:患者之挫折忍受力較低,心理社會上之壓力可為此病的誘因,但通常非為此病的直接及主要病因。

精神分裂病的治療內容

初期治療以抗精神病藥物為主,目標為減除症狀; 待患者病情趨穩定時,再加上心理及社會之功能復健治療。

1.抗精神病藥物:此藥物之作用非在鎮靜,也無上癮之依賴性,其目標在於減除妄想、聽幻覺、改善人際退縮行為。若是藥物療效不佳,才會考慮合併使用「電氣痙攣治療」,此療效佳且安全性高。

2. 心理及社會之功能復健治療:復健的目標,是使患者經由復健治療儘量恢復其病前即具有的能力。針對患者退步的社交技巧、人際退縮、交談困難、注意力不足、低 自信心,治療活動包括個別及團體心理治療、社交技巧訓練、行為治療、美術、音樂、烹飪、運動….等,促使患者的社交技巧進步、提昇表達力及溝通力,延長注 意力時間,培養興趣以提昇自信。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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