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醫學是一門古老醫學,在長期實踐過程中,對於疾病的診斷,逐步形成了獨特的體系。與西醫診斷過程中,重病理檢驗結果、重定量指標、重邏輯判定相比較,中醫診斷有以下特點:
1.整體觀念
中醫診病時,考慮整個機體及外在因素。其意義在於既注意局部病變與整體的關係,也考慮到外界對人體的影響。這可從兩方面理解:
身體是有機整體:以內臟為中心,通過經脈將四肢骨骼、五官孔竅、皮肉筋腱等相互聯繫。因此局部有病可影響全身;病變通過經脈而呈現於局部。內部異常可表現於外,外部有病亦能傳入體內。
人與環境的統一:人體生理功能與周圍環境的變化相適應。當內部失調,以致不能適應外界的變化;或周圍環境變化過劇,超過人體適應限度時,就會致病。
2.四診合併參考
中醫師通過感受病人體表的異常癥象,接收病人自述不適來了解疾病;即診斷疾病時依賴主觀感覺。若醫師或患者的主觀感覺自述不符合實際情況,或症狀不明顯,就可能作出錯誤判斷。因此必須充分搜集資料,利用望、聞、問、切四個途徑,獲得不同的感覺經驗,對病人進行系統診察。再將所得結果綜合分析,從而找出病因,掌握疾病發生和發展的規律,才能準確辨別病証。
3.辨病及辨証
"証"是中醫學特有的概念,在確認"病"的基礎上會再進行"証"的分析。中醫所謂"病"是對疾病全個過程與規律所作的概括;而"証"是對疾病當前階段的病位、病性等所作的結論。兩者代表疾病的不同層面;一個病可有幾個証的演變過程,一個証也可能是幾種病的共同反映。舉例如腎病,有不同的証候,如腎陰虛、腎陽虛、腎氣虛等。以此中醫可全面了解疾病,包括病因、病位、病性、病機、病人體質,及周圍環境等。相對於西醫診斷學,這一過程概括了病因、解剖、病理及生理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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